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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变法:最后的整体配套改革
发布日期:2025-07-29 20:00:50 点击次数:101

第六讲 王安石变法:最后的整体配套改革

在经济史,乃至整部国史上,王安石变法都是一个转折点,在变法之前是一个中国,变法以后是另外一个中国。这场变法持续到第57年,北宋就灭亡了。变法之前的中国,是一个充满自信的国家,是一个开放的国家,是一个敢于攻击别人的国家。变法以后的中国,就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国家,一个更愿意闭关锁国的国家,甚至国民性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

我们需将这场变法与宋政权的很多制度联系起来思考。这个朝代有300年长,比之前的唐以及之后的明清都要久。但是在史界,对它的评价十分两极化,有的人认为这个朝代是最没有用的朝代,打仗从来打不过人家,天天偏安在那里苟安残喘,在制度建设上面也没什么成就。钱穆说:“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,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。专从政治制度上看来,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。”102不过也有人从另外的角度给予评价,陈寅恪说:“华夏民族之文化,历数千载之演进,造极于赵宋之世。”103就是两千多年的中华文化,宋代是为巅峰时期。王国维的说法也跟他差不多。104

李约瑟总结中国古代“四大发明”,除了造纸术以外,其他三项都蒂熟于宋。宋代的工商业非常发达,经济和企业制度方面的创新也很多,中国最早的股份制公司出现在宋代,最早的一批职业经理人出现在宋代,最早的期货贸易出现在宋代,纸币的发行也出现在宋代。宋代的钢铁产量相当于600年后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钢铁产量。宋真宗时期,中国人口第一次超过了一个亿,成了全球最大的、以内需为主的统一市场。

“杯酒释兵权”的政策利弊

宋政权能长过唐,绵延三百年,与治国者的很多治理思想有关,其中值得一说的是“杯酒释兵权”。以唐太宗的雄才大略,解决了世族门阀问题,却留下军阀割据的隐患,宋太祖赵匡胤将这个难题从制度上刨除了。

赵匡胤的办法就是收缴军权,他借着一场酒席把兵权统统收缴到了中央,由“兵在藩镇”改为中央养兵。在中央与地方的集权—分权制度安排上,这是一个极大的创新。

历代政权一直在探索权力分配的方式,商鞅的郡县制度解决了人事权,中国就此告别了分封制,进入了一个中央集权时代。但是从秦汉、魏晋南北朝到唐,地方割据势力对中央的威胁从来没有消失过,唐朝最严重的是“安史之乱”,此乱之后,中央就一直对割据无能为力。唐亡以后是五代十国,五十多年里冒出来十多个国家,群雄逐鹿,天下愁苦。到960年,赵匡胤终于用“杯酒释兵权”的办法解决了这个大难题。

此后,地方藩镇从此再没有力量挑战中央。有宋一代三百年,没有发生过一起地方政府造反的事件,明朝两百多年也没有发生过,清朝只在康熙年间有过吴三桂事件,但其发生不是出于制度性的原因。也就是说,从960年一直到1860年前后,将近有整整九百年的时间,中国再也没有发生地方挑战中央的事件。所以,四大制度的第一个制度从此被定型,这在政治上彻底保证了中央集权的稳定性。1860年之后,藩镇势力再起,则与镇压太平天国有关,八旗、绿营等中央军乏力,湘军、淮军等地方武装迅速壮大,并有了厘金制度,地方有兵有钱,中央的麻烦就又来了。

然而,兵权收上来之后,旁生出另外一个大问题,那就是中央从此要养兵。宋朝养兵140万,是历代养兵最多的(清朝养了80万兵,其中八旗20万,绿营60万)。这140万兵,有80万禁军布防在首都汴梁(今河南开封)附近,《水浒传》里有一个“豹子头”林冲,他上梁山前是“八十万禁军教头”,这80万是个实数,不是虚数。在北方边境有60万厢军。这140万个精壮汉子,加上马匹粮草,基本上就把中央财政给吃了个大半。所以,朱熹就说:“自本朝罢了藩镇,州郡之财已多归于上。……财用不足,皆起于养兵。十分、八分是养兵,其他用度,止在二分之中。”105即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用在了军费开支上。

自宋至明清乃至民国,军费支出不堪重负一直是治国者最头痛的事情,是为“兵政之患”。在当代,“兵政之患”似乎不太严重了,可是公务员却越来越多,于是就有了“吏政之患”,这些都是大一统制度与生俱来的遗传病,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政治制度安排,宋政权在经济制度上出现了戏剧化的两面性。

一方面,赵宋一朝对民间非常宽松,赵匡胤甚至是一个宽松到了没有原则的人。唐朝不允许在县以下建立集市,宋代第一次从政策上取消了这一限制,日后中国的集市模式是宋以后定型的。宋朝的工商税金很低,而且税种很清晰,在所有的城门,都贴有一张榜单,告诉百姓政府收什么税,税率是多少。宋代的大理学家程伊川曾总结“本朝超越古今者五事”:一是“百年无内乱”,也就是一百多年里没有发生地方造反的事情;二是“四圣百年”,开国之后的四位皇帝都比较开明;三是“受命之日,市不易肆”,改朝换代的时候兵不血刃,没有惊扰民间;四是“百年未尝诛杀大臣”,一百多年里没有诛杀过一位大臣;五是“至诚以待夷狄”,对周边蛮族采取怀柔政策。这五件事情或有夸张的地方,但离事实不远,特别是第一条和第四条最为难得,由此可见,宋代确实是别开生面。有宋一代能够长达三百年,跟它的温和执政大有干系,对内平和,对外也平和。

但同时,宋代的国有专营制度比汉代和唐代更为严酷,它专营的领域更广,惩罚的制度更严格。从现有资料看,宋代国有专营的种类之多,范围之广,资本金额之大,都是超越前代的,凡是主要商品,几乎全在国有专营之列,包括茶、盐、酒、醋、矾以及外贸所得的香药、象牙,等等。这些商品都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——资源性、必需性和暴利性。政府对违法进入禁榷领域的民间资本采取了十分残酷的政策。赵匡胤一方面大幅度地减税轻赋,同时则发布法令,商人私自贩运矾超过一两、私自销售矾超过三斤者,处死;煮碱达到三斤者,处死;私自酿造酒曲达15斤者,处死;贩运私酒运进城达三斗者,处死;私自贩盐十斤者,处死。对于茶税,则规定每一贯钱都要上缴给中央——“茶利自一钱以上皆归京师”。

在控制了关键性产业之后,政府允许民间经营的商品包括针线、服装、肉食、儿童玩具等,这些商品也有三个鲜明的共同特点——经营分散、不易管制、利润微薄。也就是说,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在产业上形成“楚河汉界”的景象,国有企业集团聚集在少数上游产业,并逐渐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地位,其数量在逐渐减少,但是赢利能力则迅猛增加。这种格局到宋代就完全地形成了,并作为一个传统,顽强地衍续到了今天。

正因如此,宋朝经济就出现了很奇特的现象:民间生产和贸易空前发达,但自由商人都活跃在产业的中游和下游,且财富规模都不大。写过《两宋财政史》的汪圣铎曾遍查史籍,想要找出几位有名有姓的大商人,可是一位也找不到,能找到的几个人,要么是贪官,要么寥寥记录,要么有名无姓。

千年第二回的“延和殿廷辩”

讲述至此,大家就知晓宋代的治理逻辑了:中央要防止地方作乱,就需控制兵权,要控制兵权就要养兵,要养兵就要增加财政收入,要增收就要壮大国有专营事业,壮大了国有事业,民间经济就势必受到挤压,同时造成权贵经济的泛滥。在大一统的治理模式之下,这似乎是一个无法打开的闭环逻辑。

所以宋代开国一百年以后,毛病就出现了。第一个是贫富差距拉得很大,穷人很穷,富人很富;第二个是土地兼并,全国一半以上的土地掌握在少数家族手上。而财政收入跟不上政府支出的增长,捉襟见肘,于是就要改革。

搞改革的皇帝是宋神宗,登基时20岁,很年轻。中国历代搞激进式大改革的皇帝大多是年轻人,比如秦孝公、汉武帝、唐德宗、宋神宗,还有之后的清光绪帝。年轻人血气方刚,敢于大破大立。宋神宗找的操盘人就是王安石。

王安石在当时并不是主流人物。中央有很多大儒,年高权重,暮气沉沉,都是既得利益者,朝廷又“百年未尝诛杀大臣”,故而骄纵得很。宋神宗要打破格局,就要找一个另类、有勇气、愿意担当、敢于打破所有陋习的人,破坏所有的既得利益。王安石正是这样的人选,他常年在地方工作,个性骄傲,胆子很大,他对宋神宗讲过一句胆大包天的话: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。”这与商鞅的那句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”颇可以前后呼应。

宋神宗登基是在1068年,第二年就开始变法了。当时,在中央政府内部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政策辩论,具体的地点就在首都汴梁的延和殿。中国是“国有企业的故乡”,可是关于这一制度的利弊、国家到底应该在国民经济中扮演什么角色,这种制度性的思辨,在决策层面却很少进行。之前,在公元前81年有过一场盐铁会议,桑弘羊与众贤良脸红耳赤地大辩论过一次,一千多年后,延和殿是第二次,再下一次辩论将发生在遥远的1945年。也就是说,“千年辩一回”。

历史上把这次辩论称为“延和殿廷辩”,争论的双方是王安石和司马光——当时国内知名度最高的两位知识分子和政治家。辩题是:工商经济那么发达,可是国家却很弱,在朝廷,中央财政是“讨饭财政”,在民间,贫富差距那么大,土地兼并很严重,怎么办。

两个人的办法,简而言之,一个是开源,一个是节流。

王安石认为,中央一定要把经济权力收起来,学习商鞅,学习汉武帝,学习刘晏,进行高度集权的国家主义改革。司马光认为,要治理国家其实很简单,只要中央财政节俭一点,然后以农为本、藏富于民,天下就会太平,这是经典儒家的观点。两个人在延和殿吵得不可开交。王安石嘲笑司马光等人不懂为国理财。司马光说:“我不认为把天下的财富聚集到政府的口袋里是件好事情,你的这种办法是要祸害老百姓的。”王安石说:“不会啊,我这个办法叫作‘民不益赋而国用饶’。”

司马光听到这里当场就跟他翻脸,他说:“这话是桑弘羊讲的,桑弘羊就拿了这句话去欺骗汉武帝,所以导致武帝晚期盗贼并起,被迫下《罪己诏》,国家差点灭亡。”111在司马光看来,天下财富是有一个定量的,不在民间就在政府,两者存在内在的争利关系。他的这个观察,在经济思想史上很重要,其实到今天,还是有争议的。在1068年,王安石与司马光之辩止于此,没有再深入下去,其实由此展开去,可以对中国的国有经济制度和财政模式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辩论。

年轻的宋神宗夹在两个大思想家之间摇摆不定,一会儿觉得王安石讲得很在理,一会儿又认为司马光是对的。不过,六个月后,他还是选择了王安石,任命他为参知政事,相当于副宰相,实施大变法,王安石搞的这场变法气魄很大,格局空前,是一次涉及政府机构、产业、财政、物价及流通的整体配套体制改革,在某种意义上,也是帝制时期的最后一次整体配套体制改革。

他的第一项改革是对经济权力的重组。在中央六部中,经济权力集中于户部,户部有三司,户部司管财政收入,度支司管行政支出,盐铁司管国有专营事业。王安石打破原有分工,把三司权力集中起来,成立制置三司条例司。这相当于另立了一个小“国务院”,20世纪80年代搞改革开放,有过一个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,简称“体改委”,沿用这一思路。

王安石颁布的法令,大大小小有十余条,分别是均输法、市易法、青苗法、农田水利法、免役法、方田均税法等。其中最重要的是前三条。

均输这两个字来自于桑弘羊,就是国家成立物资部和物价委员会,管制重要生产资料的产销。这个法令推行后,国家就全面垄断了重要资源的生产和销售,一改实行多年的“买扑”、“钞引”等通商制度,朝廷专设发运使一职,财政拨划专项采购周转资金,统购统销,国营专卖;市易法是对城市商品零售的国家垄断,政府在各地设立市易司,由政府拨出本钱,负责平价购买“滞销商品”,到市场缺货时出售,商品价格由市易司划定;青苗法则是农业领域的变革,在每年夏秋两收前,农户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,以补助耕作。每笔贷款的利息为20%,一年可贷两次。这三大政策,前两者是“桑弘羊版本”的复活,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独创。112跟所有的计划经济大师一样,“王安石变法”的初衷其实就是两个:第一,尽可能多地增加财政收入;第二,打击富豪,缩小贫富差距。而其结果也是同样的两个:前者的目标在短期内会迅速地实现,长远看却注定失败;后者的目标则从来不会实现。

具体来说,变法实施之后,国库果然为之一饱,仅市易司获得的收入就相当于全年夏秋两税总收入的三成,政府因青苗法而得到的利息也十分惊人,因为征缴上来的钱粮绸帛实在太多了,以至于不得不新建52个大仓库。

可是很快,弊端就呈现出来。

均输法让发运使衙门成了一个权力空前膨胀的“政府型公司”,它到处与民争利,官方的采购价格与市场波动背道而驰,要么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几近抢劫,要么大大高于市场价格收受回扣,发运使把大米运到一些缺粮地区,销售价格比之前上涨一倍,正常的市场运行被完全地打乱了。宋朝官员本来就乐于经商,均输法正好给了他们一个中饱私囊的好机会。

市易法“尽收天下之货”,让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、银行和物流中心,它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,连水果、芝麻都被垄断了起来,城市商业秩序被彻底破坏。宋代学者郑侠在《西塘集》中记载道,自从实行了市易法之后,商人们都不肯到汴梁来做生意,大家绕开都城而行,因为只要一进城门,货物就可能被全数押送到市易司。后来,这些情况被反映到宋神宗那里,连皇帝本人也觉得太过分了,有一次,他对王安石说:“市易司连水果都要垄断起来销售,实在太琐碎了,能不能把这一条给罢废了?”王安石说:“制定法律的关键是,是否有害于人民,不应该因为它的琐碎就罢废了。”113

对普通农户来说,伤害最大的当然是青苗法,此法的本意是国家拿出一定的款项在地方上放债,以免穷人受富人高利贷的剥削。可是一到执行阶段,就完全地变味了。各级官员把陈旧的

“世界时间”里的变法

根据布罗代尔的“世界时间”概念,我们可以说,在12世纪之前,“世界时间”的钟摆是在东方,在中国的——在洛阳,在长安,在汴梁,在泉州。然而之后,这个钟摆开始悄悄地摆向了西方,摆到了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,然后到西班牙,到荷兰,到英国,最后又到了北美洲。“王安石变法”正处在这样的一个历史时刻,尽管当时没有一个人感觉到了这种变化。

造成“世界时间”大挪移的原因,不是自然性的,不是资源性的,而是制度性的,首先是政治制度,然后是经济和文化制度。

欧洲自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瓦解后,就进入了漫长的“黑暗中世纪”,9世纪爆发黑死病和大饥荒,其文明水平和经济能力与东方的中国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。当汴梁、临安人口超过一百万时,同时期的欧洲城市要小得多,一般只有数千人,规模最大的威尼斯、那不勒斯和巴黎等,也不过数万人口而已。不过到了11世纪,欧洲却发生了一些前所未见的社会变革。

1085年,宋神宗驾崩的那一年,在意大利北部出现了中世纪之后的第一个由市民选举执行官的城市——比萨城,这意味着“自由城市”的诞生。从11世纪开始,大量失地的欧洲农奴纷纷逃离封建领主所控制的城堡庄园,来到没有人身管制的城市,根据当时的欧洲法律,他们只要在城市里居住满一年零一天,就可以自动地成为“自由民”,因而有谚语说:“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。”城市自治是商业自由的土壤,自由成为新生的市民阶级的合法权利,他们在这里经商,并尝试着建立自治机关,比萨城的自由选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。

就在比萨成为“自由城市”的两年后,1087年,也是在意大利,博洛尼亚城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所大学——博洛尼亚大学,众多自由学者聚集在这里,研究古老的罗马法典和医学。到1158年,皇帝费德里克一世颁布法令,规定大学作为研究场所享有独立性。独立的大学体制的建立,让欧洲的知识精英与国家权力之间形成了平等钳制的关系。

发生在王安石年代的这两个事件具有分水岭般的意义。自由的城市催生自由的商业,自由的大学催生自由的思想,而自由的商业和思想又是人类文明走向现代社会的两块奠基石。

相对于欧洲的这些新变化,宋代中国尽管拥有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、人口最多、商业最繁荣的城市集群,建立了遥遥领先于同时期欧洲的经营模式和工商文明,但是,在社会制度的创新上却开始落后了,相反,王安石的变法更空前强化了政府的管制能力。在欧洲所出现的“自由民”、“自治城市”、“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原则”、“对君主权力的限制”等法权思想,对于强调中央集权的中国而言,根本没有萌芽的土壤。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时期,城市与学校一直为政权所牢牢控制,这是东西方文明走向不同演进道路的根本性原因。放眼未来中国,能否真正建设好现代政治文明,城市与大学的自由度仍是重要的观察指标。

所以,11世纪至12世纪常被称为中西方文明的大分流时期,是“世界时间”的钟摆从东向西摆动的关键时刻。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解读“王安石变法”,当有新的体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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